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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开展2020-2021学年“最美公寓人”评选活动的通知

来源: 作者:园区工作站 秘书处审核人:发布时间:2021-04-14点击数:

各学院、紫元公司:

为迎接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,激发广大师生的爱党爱国情,进一步提升我校学生公寓的服务能力和育人水平,积极推进文明寝室建设,发挥良好示范作用,学校联合紫元

公司开展2020-2021学年“最美公寓人”评选活动,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:

一、评选目的

展示我校学生公寓管理服务人员风采,树立公寓服务典型人物,宣扬劳动模范事迹,激发公寓管理服务人员立足岗位、敬业奉献的工作热情。发挥学生公寓第二课堂的教育作用,营造良好育人环境。

二、评选对象

负责园区相关工作的教师、学生个人、集体以及紫元公司负责学校生活园区的相关部门或工作人员。

三、  评选名额

“最美公寓人”40项(教师10项、学生20项、紫元公司10项,包含个人和集体)。

四、评选标准

(一)“最美公寓人”(集体)评选条件

1、参评集体必须为工作认真负责,通过立足本职岗位奉献学生、通过感人事迹感召学生、所作所为堪为楷模,能够树立我校学生公寓工作人员道德风范的先锋榜样;

2、参评集体其业绩、事迹具有一定的先进性、代表性和典型性。申报事迹要有数据支持和典型事例;

3、参评集体自主开展学生教育活动,彰显公寓育人文化特色;在学习互助氛围营造、社区公益活动、消防演练及安全预警教育、新生入住教育和毕业文明离校教育等常规教育工作效果显著;

4、参评集体在公寓积极发挥活动室、微讲堂等阵地育人作用,党团工作特色显著,有示范作用,学生党员、入党积极分子先锋模范作用发挥效果好,学生自我教育、自我管理和自我服务能力培养效果凸显;

5、参评集体积极组织学生参加寝室美化设计大赛、特色寝室评比、党员寝室等各类评优创评活动,学生参与率和获奖率高。

(二)“最美公寓人”(个人)评选条件

1、参评人应工作认真负责,爱岗敬业,无私奉献;通过立足本职岗位默默奉献、通过感人事迹感召学生、所作所为堪为楷模,个人事迹有数据支持和典型事例,能够树立学生公寓管理服务人员道德风范的先锋榜样;

2、参评人应在公寓建设中积极发挥主人翁意识,积极参与建设平安文明、和谐美丽公寓;个人事迹在学生中知晓度高、影响力广并具有一定的先进性、代表性和典型性;

3、参评学生寝室卫生无“脏乱差”现象,每月卫生综合成绩不低于70分,学生行为规范教育效果好,学风舍风好。

五、申报要求

2021年423日12:00前,将附件1:推荐人选事迹材料 发送金莎js9999777的网址园区工作站秘书处邮箱754969806@qq.com,各学院进行“最美公寓人”活动遴选初评,并上报学校参评。注:金莎js9999777的网址推荐数不超过6项(个人和集体)。

六、评选表彰

1、学校和紫元公司根据学生公寓日常工作检查、文化育人活动开展情况和申报“最美公寓人”事迹材料进行初审,确定 “最美公寓人”候选人后在公众号和“易班”平台展示投票,结合网络投票排名,最终确定评选结果。

2、学校将对荣获“最美公寓人”的辅导员颁发奖牌和奖品;荣获“最美公寓人”的学生颁发奖牌和奖品,个人德育分加4分;荣获“最美公寓人”的集体颁发奖牌和提供一定的学生活动经费支持,每人德育分加2分;对紫元公司荣获“最美公寓人”的个人和集体颁发奖牌和奖品。

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浙江财经大学学生处、紫元公司

 2021年414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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