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科生通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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转发关于大学生新苗人才计划“发展性资助”专项方案的通知

来源: 作者:分团委审核人:发布时间:2012-11-12点击数:

一、实施主题

结合2013年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(新苗人才计划),针对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开设“发展性资助”专项项目,主题围绕鼓励大学生进行科技创新、培养创新型人才,进一步完善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,提升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综合素质和能力,彰显学校人文关怀。

二、实施原则

“筑梦行动”要求思路新颖、目标明确、具有实践性和可操作性,立项以自由申请、公平立项、择优资助的原则,旨在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锻炼平台,参与到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中,实现学生的全面发展和个性发展,实现对经济困难学生“发展性资助”。

三、实施对象

 “发展性资助”专项仅限团队申报,组队人数一般3-5人(不超过5人),项目主要申请人必须是经学校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。

四、申报类别

1.大学生科技创新项目。申请对象为在校本科生及其团队。旨在培育一批大学生创新研究成果。

2.大学生科技成果推广项目。申报对象为在校本科生、研究生及其团队。旨在培育一批具有一定应用价值和商业潜力的科技成果推广项目。

3.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项目。申请对象为在校研究生及其团队。旨在搭建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践的指导、服务、交流平台,为研究生创业提供良好的场地环境、创业指导和培训等相关服务,培育和发现优质的科技经济项目和高素质的创新人才。

五、申报要求

1.项目实施周期原则上不超过一年(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项目期限一般为两年)。

2.项目负责人要具有完成项目所需的组织管理及协调能力,并在毕业离校以前完成项目研究工作。

3.每个项目均应有指导老师。

六、项目优势

1.项目申报材料可直接上交校团委,进行统一评审。

2.校级立项成功后可获得500元-1000元的经费资助。

3.项目实施过程中,可向校团委申请联系专业老师进行指导。

4.校学生社团联合会将携手校科协对立项项目给予全程跟踪服务。

七、成果展示

校团委将汇总编印新苗人才计划“发展性资助”专项项目优秀成果集,并通过网站、论文报告会等形式搭建项目交流平台,进一步提高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综合表达能力、增长才干、提高素质。

请学院相关同学积极申报,申报要求详见学院网学生通知《 关于组织开展2013年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(新苗人才计划)项目申报的通知》,提交书面材料(书面材料包括:(1)项目申报书(见附件234)一式3份;(2)项目汇总表(见附件1)。申报书和汇总表须同时报送电子稿,发送至电子邮箱duyu12345@126.com),并请各班以班级为单位将项目申报材料于11月20日前统一交至学院楼504办公室杜宇老师处。学院将择优确定入选项目。

 

 

二〇一二年十一月八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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