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科生通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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转“关于做好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第十四次“助学助困”慈善救助推荐工作的通知”

来源: 作者:审核人:发布时间:2018-12-04点击数:

各学院、学生各班:

根据浙江省教育厅下沙高教园区管委会《关于申报推荐开发区慈善救助对象的通知》精神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申请条件

1.热爱社会主义祖国,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;

2.遵守宪法和法律,遵守学校规章制度,无任何纪律处分;

3.诚实守信,道德品质优良;

4.勤奋学习,成绩良好,积极上进;

5.必须是我校正式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,特别是本人因孤、残、病或家庭因自然灾害、突发性事故原因造成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。

二、名额分配及资助标准

资助金额为每人2500元。我校“助学助困”名额为8名,根据各学院在校生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人数等情况,现将名额分配如下:

 

学院名称

助学助困名额(人)

财税学院

1

公管学院

1

会计学院

1

工商学院

1

信工学院

1

经济学院

1

法学院

1

人文学院

1

共计:

8

 

三、评审要求

1.学生根据相关文件规定,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,并如实填写《杭州经济开发区慈善总会“助学助困”救助学生申报表》。

2.各学院应按照公开、公平、公正、择优的原则,认真组织评审,“助学助困”救助学生建议名单,要经学院领导研究通过后报送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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